沂水县城北食品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城北食品产业园配套道路工程已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标段划分:(略)
2.4合同估算价:(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招标范围:(略)
2.7质量标准:(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略)
5.2获取方式:(略)
5.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预审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LYZCJZ@(略).COM。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6.1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6.2上传方式:(略)
6.3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请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再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4在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各申请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资格预审环节。如申请人未在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其申请文件将被退回。
7.投标保证金
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要求,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8.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8.2获取方式:(略)
9.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开标
9.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期:(略)
地点:(略)
9.2开标日期:(略)
地点:(略)
地址:(略)
9.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