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工程概况:(略)
2、招标范围:(略)
3、项目估算总投资:(略)
二、工程建设造价咨询依据
须执行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下发的有关造价咨询方面的文件、规定。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略)-(略)
辽宁省《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DB(略)/T(略)-(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略)-(略)
《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等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规程
国家或辽宁省颁布的定额和取费标准。
建设单位与造价咨询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文件。
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
说明:(略)
三、服务内容
1、确定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2、对项目概算进行全面审核;
3、模拟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审核(如有);
4、审核施工图预算;
5、审核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相关造价内容,包括审核暂定材料价格或甲供材料的价格是否正确;
6、参与图纸会审;
7、按委托人要求常驻施工现场,各专业现场工程师做好现场跟踪记录,参加工程例会和主要隐蔽工程验收,参加设备材料进场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等;
8、审核工程进度款;
9、审核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新增(变更)综合单价等;
(略)、审核主要材料(设备)定价的程序,提供材料(设备)价格询价咨询意见;
(略)、发生工程索赔费用时,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
(略)、对项目开展实施过程中各工程合同与造价有关内容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和跟踪,并及时向委托人反馈动态信息;
(略)、审核工程预结算(全面复核法),出具预结算审核成果性文件,提供审计报告;
(略)、项目结束后,提供项目全过程审计总结,提供全过程审计的相关工作底稿,协助委托人整理完善审计相关资料;
(略)、根据工作需要,要对以上工作内容及时出具相关书面咨询意见,反映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计算过程、结论形成的依据;向委托人定期提供管理建议,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工作会议;定期向委托方提交跟踪审计工作总结;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四、质量标准
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略))和甲方的要求。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丰富的教育行业EPC全过程跟踪审计经验。
2、供应商应拥有高素质、经验丰富的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略)人(项目负责人除外),团队成员应熟练掌握造价咨询审计业务,并能够提供相对固定的服务团队开展工作,以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供应商委派的服务团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换。
3、供应商在执业时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事求是”原则,服从采购人任务安排,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相关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状况。
4、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造价编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底稿纸质及电子版、编制结果纸质及其电子版等,成果文件按采购人要求装订成册,并且保持完整、规范、美观。
5、供应商需要实地勘察和测量的项目须踏勘现场并进行实地测量,需要提交工程量计算式的项目,电子或手工文档均需清晰、有序、完整。
6、供应商不得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委托给其他单位和机构。
7、供应商对履行本合同提供服务所获取的采购人所有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并采取一切合理及必要的措施,保证其工作人员不将任何信息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人。不得将任何信息、资料透露给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双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保密期限是永久的。
8、供应商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造价咨询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取消其委托业务。
9、现场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周驻现场2-3个工作日,其余时间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驻场人员,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六、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略)
★2.履约地点:(略)
★3.付款方式及条件:(略)
4.验收
验收标准:(略)
验收程序:(略)
验收报告:(略)
组织验收主体:(略)
说明:(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略)-(略)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投标人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承诺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略)分钟,如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解密或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失败将视为放弃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