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略))桂(略)执恢(略)号
本院定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情:(略)
该车辆车身有轻微划痕,按现状拍卖,无法保证出现潜在的质量、瑕疵、缺陷、损坏等问题。本院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实物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其他信息请看标的物详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略)
询价方式:(略)
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略)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略)
第二次起拍价:(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竞买人条件:(略)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罚款、停车费由买受人承担)。
2、涉及扣分、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年检由买受人根据相关规定到相关部门、机构年检。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司法网拍辅助费,由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4、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买受人竞买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监督举报电话:(略)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