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略)](略)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宁发改交通函[(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项目红砖路K0+(略)-K(略)++(略)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略)
2.2 工程地点:(略)
2.3 工程概况:(略)
贺兰山东麓旅游环线项目红砖路K0+(略)~K(略)+(略)段改建工程主线全长(略).(略)公里(其中分离式慢行道全长3.(略)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本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略)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略).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8.5米+4.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计划工期:(略)
2.6 标段划分:(略)
A组第1标段:(略)
A组第2标段:(略)
注:(略)
2.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组进行报名,A组内所有标段全部报名成功才视为对本组报名成功。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本项目A组内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组内全部标段的招标文件及图纸,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并按照标段进行上传递交。
投标文件编制时必须注意:(略)
若投标人不按照上述要求(除施工组织设计外)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A组内任意一个标段出现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或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不通过的情况,则视为该投标人对本组的所有标段投标均无效,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A组:(略)
本项目A组内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本项目A组内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但应分配至组内不同的标段。且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内的标段数量,若超过,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关联企业前两名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环节并进行标段随机分配及评审,如商务和技术得分都相等时,则按照以下原则选取关联企业前两名进入第二个信封开标环节:(略)
2.8 资格审查办法:(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略)〕(略)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 款。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为/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登记(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略)
以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 CA 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登记与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事项。
4.3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上自行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期间请勿拔除 CA锁。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 投标人成功登记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使用CA锁登录网上“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开标。
5.4 逾期未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或未按规定参与解密开标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未成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其中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同步转载。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电子邮件:(略) | 电子邮件:(略)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略) |
联系电话:(略) |
(略) 年?(略) 月?(略) 日
政策解读开始政策解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