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略)〕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已分别于(略)年7月1日、(略)年1月(略)日和(略)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4.其他事项:(略)
(2)投标准备:
1)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通过审核后可成为正式供应商;
2)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略)
办理流程详见:(略)
CA热点问题汇总:(略)
3)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略)
(3)投标文件的制作:(略)
(4)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略)
(5)投标文件的解密:(略)
(6)具体操作指南:(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