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 :(略)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湖北省团风县竹林湾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序号 | 拐点 | X坐标(起标高) | y坐标(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性质 |
1 | 1 | (略).(略) | (略).(略) | | |
2 | 2 | (略).(略) | (略).(略) | | |
3 | 3 | (略).(略) | (略).(略) | | |
4 | 4 | (略).(略) | (略).(略) | | |
5 | 5 | (略).(略) | (略).(略) | | |
6 | 6 | (略).(略) | (略).(略) | | |
7 | 7 | (略).(略) | (略).(略) | | |
8 | 8 | (略).(略) | (略).(略) | | |
9 | 9 | (略).(略) | (略).(略) | | |
(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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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 |
(略) | (略) | (略).(略) | (略).(略) | | |
(略) | * | (略).6 | (略) | | 1 |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资源储量:(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出让收益率:(略)
四、 投标人/竞买人 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网上地址 :(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矿业权挂牌以网上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取得网上挂牌报价资格的竞买人可参与网上挂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出让公告规定的增价幅度或其整数倍,在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2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3网上挂牌截止时无人报价的,网上挂牌不成交,交易系统自动终止该宗矿业权的网上挂牌活动。
4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报价的,交易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略)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对于采矿权,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竞买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出让区块已有地质资料及周边已设矿业权情况,对出让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村庄、道路、铁路、水体、地下管线、输电线路、水利设施、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即视为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已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原、水库、河道、通讯光缆、电力设施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工作中应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等工作要求。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小型矿山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后续采矿如涉及使用林地,应符合上述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基本草原的,将来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必须符合基本草原的管控要求才能办理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探/采矿方法的限制。若拟采取坑探方式进行勘查的,应按照《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略)号)规定,坑探工程应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报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对于周边有生产建设矿山的,坑探工程巷道应确保不在周边矿山开采岩体移动范围内。
(六)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七)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八)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九)出让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部分重叠,竞得人需遵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关规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内容
(一)该采矿权出让期限为(略).5年(含基建期1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延续。
(二)按照《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鄂财综规〔(略)〕(略)号的规定,本次采矿权出让按照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即:(略)
本公告在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门户网站、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