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3. (略)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且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略)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略)〕(略)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略)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略)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略)
(2)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略)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略)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略)
(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五)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略)年8月1日9:(略)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略)
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略)
九、解密时间、方式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略)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略)
(三)解密方式:(略)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三)联系人:(略)
(四)网址:(略)
(五)对外办公时间:(略)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咨询:(略)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略)
3. 采购文件咨询:(略)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略)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人地址:(略)
(三)采购人联系人:(略)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略)
2. 联系地址:(略)
3. 联 系 人:(略)
4. 联系方式:(略)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南开区财政服务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五、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资格审查环节证明材料,已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十六、《“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和《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