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二、答疑内容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1.P(略).2.4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承接(或已完成)过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8分。”中的“合同额(略)万元”是指工程投资额还是监理合同额?
答:(略)
2.P(略).2.4项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略)年1月1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合同额在(略)万元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每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的4分”中的“合同额在(略)万元”是指工程投资额还是监理合同额?
答:(略)
3.P(略).2.4项第2项“本工程拟任总监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从业资格满8年得2分,从业资格年限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现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签发的有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未载明首次执业时间和资格证取得时间,无法证明从业时间,据查询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中证书验证系统可显示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是否可将此验证系统截图作为资格证书补充材料?
答:(略)
4.P(略).2.4项监理部人员中要求“见证取样员…..(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培训并颁发证书,附网站验证系统证明材料)等”证书,据了解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无此项培训,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相关“见证员”培训合格证书是否有效可用?
答:(略)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略)页合同协议书第8条:(略)
现变更为:(略)
2.原招标文件第(略)页合同专用条款1.(略).1项:(略)
现变更为:(略)
3.原招标文件第(略)页合同专用条款(略).1项:(略)
现变更为:(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或补遗书)编号为(略)。
2.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水利局官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