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柏经济联合社“蔡坑底”地段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略)
原定开标时间:(略)
一、答疑内容
1、(略)页招标文件中的绿色安全措施费与cos招标清单中给出的不一致,请问应该以哪个为准?
答:(略)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公告如下内容作出修改:(略)
原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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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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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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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7月8日
9时(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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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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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7月(略)日
9时(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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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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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7月8日
9时(略)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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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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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7月(略)日
9时(略)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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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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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7月8日
9时(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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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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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7月(略)日
9时(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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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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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二层不见面开标室(略)-1(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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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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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二层不见面开标室(略)-3(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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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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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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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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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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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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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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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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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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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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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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