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作业区二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作业区二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人为海宁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总体概况:(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服务期为:(略)
2.5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包含招标代理服务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自(略)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建安费(略)万元以上码头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书)和中标通知书或入围文件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中不能反映业绩的,须同时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自(略)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建安费(略)万元以上码头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书)和中标通知书或入围文件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中不能反映业绩的,须同时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5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略)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8月1日至(略) 年8月8日(略)时(略)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4.2本项目采用新点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投标人自行注册账户及办理相关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