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用起泡剂(二号油)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选矿用起泡剂(二号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略)
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略))选矿用起泡剂(二号油)项目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略)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类似选矿用起泡剂的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名称、供需双方信息、产品名称、签订时间、金额等信息和增值税发票);
3.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须提供(略)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以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申请人须提供(略)年4月至6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缴纳的证明材料);
3.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需提供承诺书);
3.6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式
4.1本次资格预审方式:(略)
4.2 起泡剂技术标准参考YS/T(略)-(略)《中国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但因起泡剂本身属于混合物,成份技术参数复杂,为保障采购产品质量符合招标人工艺实际需求,现就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取5家单位。招标人向入选单位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入选单位在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内按照招标人要求的规格、数量和包装提供起泡剂样品,并附样品说明书,经招标人实验室化验测试(化验内容包括起泡性能、稳定性、适应性等与选矿实际需求相关的指标),根据化验结果出具详细的化验报告,对每个样品的性能进行评估和比较。根据化验报告,向样品符合矿区实际需求的单位发出招标文件,向样品不符合招标人需求的单位说明化验结果。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略)
5.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略)
六、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略)
6.2递交方法:(略)
七、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7.1资格预审时间:(略)
7.2资格预审地点及方式:(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售价:(略)
2.建设地点:(略)
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
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资格预审时领取;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略)
7.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异议提出渠道:(略)
8.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略)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