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院区消防整改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院区消防整改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略)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备注 |
(一)招标公告 |
1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略) | (略)、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略) | (略)、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s:(略) | 修改 |
2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略) | (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略) | (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略) | 修改 |
3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略) | (略)、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略)、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修改 |
4 | 十九 |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 | 删除 |
5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略).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 特别提示:(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略).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略).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 修改 |
6 | 附件一:(略) | 见原招标公告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修改 |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7 | 第(略)项 投标有效期 | (略)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投标有效期内发生异议或投诉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后(略)日历天。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 (略)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修改 |
8 | 第(略)项 投标保证金 | 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略) 2.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略).4条款所列情形,该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发现存在(略).4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交(略)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 | 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略) 2.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略).2条款所列情形,该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发现存在(略).2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交(略)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 | 修改 |
9 | 第(略)项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略)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略) 注:(略)40%(含)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经济分)。(2)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略)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略) 注:(略)30%(含)以上),在采用其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经济分)。(2)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修改 |
(略) | 第(略)项 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 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 (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3)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含)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略)〕(略)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 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经济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含)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经济分)。 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 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略) (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 (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本招标项目不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注:(1)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 (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3)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当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对该内容进行明确。 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略)〕(略)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 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经济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经济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经济分)。 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 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略) (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 (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修改 |
(三)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略) | 条款号:(略) | 条款号:(略) 现文:(略) | / | 删除 |
(略) | 条款号:(略) | (略).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有特别注明外,均为扫描件即可): (略).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略).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扫描件(须按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及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办理了资质延期的证明资料(如有,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九条第4款注①的规定);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建造师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略))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略))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略))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信息完整截图); ((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略) ((略))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略))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注:(略) 2、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略).2.3《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略).2.4《拟投入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项目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表》(投标人需按相应表格备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略).2.5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提供的证明材料。 (略).2.6《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略).2.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分包意向协议》(如有)、**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略).2.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略).2.9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注:(略)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略).2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略).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略).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须按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及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办理了资质延期的证明资料(如有,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九条第4款注①的规定);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略))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略))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略))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略).2.3《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略).2.4《拟投入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项目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表》(投标人需按相应表格备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略).2.5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提供的证明材料。 (略).2.6《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略).2.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分包意向协议》(如有)、**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略).2.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略).2.9《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略).2.(略)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注:(略) 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即已满足“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修改 |
(略) | 条款号:(略) | (略).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原件扫描上传。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略) 注释:(略) | (略).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原件扫描上传。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略) 注释:(略) | 修改 |
(略) | 条款号:(略) | 现文:(略) (略).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略) (略).2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略).4条款所列情形,该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发现存在(略).4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交(略)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 | 现文:(略) (略).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略) (略).2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本条款所列情形,该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发现存在本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交(略)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略).2.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略).2.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略).2.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略).2.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 修改 |
(略) | 条款号:(略) | (略).投标文件的签署及份数 (略).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个人签字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略) (略).2投标文件份数为含电子印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与投标递交的电子标书一致且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含投标人须知(略).3列表明细包含的所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份及电子文件1份(不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用Microsoft Excel 软件或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 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 (略).投标文件的签署 (略).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个人签字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略) (略).2投标文件份数为含电子印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与投标递交的电子标书一致且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含投标人须知(略).3列表明细包含的所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份及电子文件1份(不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用Microsoft Excel 软件或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 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
| 修改 |
(略) | 条款号:(略) | (略).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符合国家税务相关部门要求的发票。 | (略).4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略)%,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按规定开具符合国家税务相关部门要求的发票。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采用过程结算。 | 修改 |
(四)招标文件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略) |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条款号:(略) | 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得分(略)分),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略)*X+Q低 Q低:(略) Q高:(略) X:(略) | 区间抽取法 设立入围合格分数线(技术标得分(略)分),达到或超过及格线的投标人的报价方能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将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及格分数线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列,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Q高-Q低)/(略)*X+Q低 Q低:(略) Q高:(略) X:(略) | 修改 |
(略) |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条款号:(略) | (略).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略)分)技术得分权重((略)%)+经济得分(满分(略)分)×经济得分权重((略)%)。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技术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先后顺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 (略).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略)分)技术得分权重((略)%)+经济得分(满分(略)分)×经济得分权重((略)%)。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经济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与经济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总得分、经济分、技术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总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 修改 |
(略) |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序号(略) 须审查的资料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修改 |
(略) |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略)须审查的资料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 | 修改 |
(略) |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略)审查项目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略)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略) | 修改 |
(略) |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序号(略)审查项目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 修改 |
(略) | 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4评审内容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二《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格式三《投标函》、格式十一《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二《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技术标)》、格式三《投标函》、格式八《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格式十一《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修改 |
(略) |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修改 |
(略) | 附表五《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 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2《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 修改 |
(略) | 附表六《经济标评分表》第六行“报价权重” | 报价权重 |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X | 修改 |
(五)招标文件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略) |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略).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2) | (略).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注:(略) (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R签订本合同时; ■另作约定:(略) | (略).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履约担保的金额:(略) 注:(略) (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另作约定:(略) | 修改 |
二、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等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略)
日期:(略)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略))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略)
五、本公司承诺:(略)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略)〕(略)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略)〕(略)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略)〕(略)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略)〕(略)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略)〕(略)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略)〕(略)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略)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略)
项目负责人签字:(略)
技术负责人签字:(略)
年 月 日 :(略)
注:(略)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能力((略)分) | 项目团队 配备 | (略) | 项目团队配备及资历完全满足《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的得(略)分,不满足《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的本小项得0分。 |
项目负责人 | (略) | (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7分;本项最高得(略)分。 |
技术负责人 | (略) | [if !supportLists]1、[endif]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3分;取得该职称证书5年以下3年或以上的,得1.5分;取得该职称证书3年以下的,得0.5分;没有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if !supportLists]2、[endif]具有有效期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的,得4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3、(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
质量负责人 | (略) | [if !supportLists]1、[endif]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4分;取得该职称证书5年以下3年或以上的,得2分;取得该职称证书3年以下的,得1分;没有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质量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
造价负责人 | (略) | 1、具有工程造价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4分;取得该职称证书5年以下3年或以上的,得2分;取得该职称证书3年以下的,得1分;没有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造价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
安全负责人 | (略) | 1、具有建筑施工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4分;取得该职称证书5年以下3年或以上的,得2分;取得该职称证书3年以下的,得1分;没有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的,得3分; 3、(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担任安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
项目管理班子答辩 | (略) | 项目负责人答辩(每个投标人答辩时间少于(略)分钟),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从工程施工安全、施工进度、人员配备投入、环保及针对本项目向招标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表述本项目方案及措施并对评标委员会的提问进行回答:(略) 备注:(略) ②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后可开始答辩,具体答辩开始时间以评标委员会通知为准。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答辩; ③投标人没有参加现场答辩的,本项得0分。 |
合计 | (略) | |
注:(略)
2.人员岗位不能互相兼任,不重复计算得分。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及距投标截止时间近一个月((略)年6月)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含分公司)的社保证明资料,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退休返聘协议或合同扫描件。技术职称年限以职称证批准(或授予)日期或发证(或签发)日期中最早的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如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则以副高级职称证日期开始计算)。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
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略)〕(略)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工程奖项:(略)
(2)工程奖项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须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的页面),评标委员会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获奖证书上传件为依据。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工程奖项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如获奖证书上不能体现获奖项目为施工总承包项目,须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体现项目类型,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4、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附表2
《项目管理部组成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表》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基本任职条件 | 提供资料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3 | 专职安全员 | 1 |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4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5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期内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工程造价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
6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有效期内)或建筑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略) |
7 | 装饰装修工程师 | 1 | 具有建筑装饰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8 | 给排水工程师 | 1 | 具有给排水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9 | 机电工程师 | 1 | 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略) | 暖通工程师 | 1 | 具有暖通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
(略) | 材料工程师 | 1 | 具有建筑材料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职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