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房山区周口店镇“百千工程”示范片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发改(审)〔(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人民政府,工程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房山区周口店镇“百千工程”示范片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房山区周口店镇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道路工程6.7公里,绿化工程(略)平方米。
2.3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2.4工程建安投资:(略).(略)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略)元
2.6设计周期:(略)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房山区周口店镇“百千工程”示范片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道路工程(园区内部道路)包括改造提升产业连通道路6.7公里,绿化工程包括整理绿化用地(略)平方米、新植乔木(略)株、灌木(略)株(丛)、地被植物(略)平方米,供排水工程包括新建供排水设施(略)米等,铺装工程包括新建场地等铺装(略).8平方米,安全防护工程包括新建挂网护坡(略)平方米,配套建设遮风避雨廊3个、座椅(略)个、标识牌(略)个、垃圾桶(略)个、太阳能庭院灯(略)套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的设计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
3.2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设计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诚信要求:(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7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0(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本工程不是政府采购项目。
3.9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略)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