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出现采购文件第二章(略).7条款中规定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8.供应商提供《民工工资保障承诺函》。(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1.投标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供应商提供自(略)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文保工程项目业绩(承包范围必须包含加固、纠偏。)(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物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承包范围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编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可以兼得)
4.供应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7.1. 本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略)
7.2. 勘察现场或答疑:(略)
7.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7.4.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略)
7.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7.6.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