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SWZC(略) | 山东新华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报废箱式输送分拣机及流水线体 | - | (略)万元 | (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山东新华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报废箱式输送分拣机及流水线体 |
所在地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世纪大道(略)号山东新华物流有限公司一期工房内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权属证号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箱式输送分拣及分拣机系统 | - | | - |
2 | 流水线延长线 | - | | - |
合计 | - | - | (略) | (略) |
挂牌方式 | ?A.总价挂牌□B.单价挂牌 |
标的性质 | ?A.国资□B.非国资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B.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 A.是?B.否 |
标的详细信息(资产描述) | 标的资产主要包括箱式输送分拣及分拣机系统和流水线延长线,分别于(略)年(略)月(略)日和(略)年1月(略)日购置,已超过合理使用年限,不具有使用价值。标的资产以现状进行交割,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外观、品质、质量、真伪、数量或重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A.核准 □B.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山东新华物流有限公司 |
住 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世纪大道(略)号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合伙企业 □其他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山东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批复 |
批准日期 | (略)年6月(略)日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A.自动延牌,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B.到期撤牌。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略)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略)时。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
价款支付方式 | ?A.一次性付款 □B.分期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if1、[endif]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略)%的发票。 [if2、[endif]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if3、[endif]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标的资产、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资产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并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 [if4、[endif]转让方委托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安排统一时间进行现场踏勘,不接受除安排时间外的单独踏勘申请。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if1、[endif]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违约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if2、[endif]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认受让资格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自转让方通知进场交割之日起(略)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搬运及场地清理等工作。 [if3、[endif]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按约定完成交割且转让方验收无误后,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if4、[endif]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拆解、搬运标的,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if5、[endif]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不得损坏原有建筑物,如需动火切割等,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安全、消防等安全生产环保等各项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需自行考虑切割、拆解、搬运成本,转让方不额外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
看货联系人 | 集中踏勘 | 联系电话 | 集中踏勘 |
报名联系人 | 郑经理 | 联系电话 |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