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略)-(略)年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我局现有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将于(略)年8月(略)日到期,为及时做好我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事项,机关服务中心拟组织采购“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略)-(略)年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计划为(略)年9月1日至(略)年8月(略)日,预计费用约为(略)万元。
2、项目内容
为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饭堂食材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拟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食材配送的供货资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本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食用农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半加工食品。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略)
3、项目配送地点
(1)花都区税务局区局食材配送地址:(略)
(2)花都区税务局亚美大厦食材配送地址:(略)
(3)花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新华税务所食材配送地址:(略)
(4)花都区税务局花山税务所食材配送地址:(略)
(5)花都区税务局花东税务所食材配送地址:(略)
(6)花都区税务局炭步税务所食材配送地址:(略)
(7)花都区税务局狮岭税务所食材配送地址:(略)
(8)花都区税务局花城税务所食材配送地址:(略)
本项目共确定1家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服务期限内如因办公地点发生改变(广州市内)导致配送地点增减或变更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履行合同条款。
4、项目服务期限
自(略)年9月1日起两年,共(略)个月,或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超过总预算金额。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按照折扣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是固定唯一价且未超过(略)%。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略)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略)〕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略)
3.为本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包组)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5.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其中预留不低于合同金额的(略)%给小微企业。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若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必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适宜分包内容详见需求)分包给小型或微型企业,且分包金额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略)%的。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略)
(2)投标人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可不采取分包。
如投标人属于未采取分包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则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见投标文件格式)。
如投标人采取分包,只能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适宜分包内容详见需求)分包给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略)
注1:(略)
注2:(略)
7.若未采取分包,投标时提供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须与食品相关)证书复印件。
若采取分包,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须与食品相关)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须知:(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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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