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庆昕笛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市汇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重庆市汇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坪惠工路步行街8个玻璃亭招商合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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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限价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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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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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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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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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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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汇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坪惠工路步行街8个玻璃亭招商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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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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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为(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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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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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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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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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略)
三、磋商有关说明
(一)磋商文件购买方式:在磋商文件发售期((略)年8月4日起至(略)年8月8日(略)时(略)分)内,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供应商鲜章)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信息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彩色扫描后发送至(略)@qq.com(电子邮箱)。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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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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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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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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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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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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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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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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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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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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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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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略)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时报名的供应商;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磋商地点:(略)
(六)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七)磋商开始时间:(略)
(八)特别说明:(略)
四、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无论供应商查看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六、现场踏勘
不组织。供应商自身应对踏勘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