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费县探沂镇大青山路、农业示范路道路修补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探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略)
2.2建设地点:(略)
2.3预算金额(略).(略)元;
2.4资金来源:(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审查内容:
(1)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
(2)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
(5)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路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6)财务要求:(略)
(7)信誉要求:(略)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日程安排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略)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略)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事项: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②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签到完成后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5.3.开标地点:(略)
六、投标保证金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八、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