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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禾丰小学(略)年9月-(略)年7月校外供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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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略)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禾丰小学的委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预算:(略)
4.采购需求
4.1.标的名称:(略)
4.2.标的数量:(略)
4.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广州市黄埔区禾丰小学 (略)年9月-(略)年7月校外供餐服务1项(详见采购人需求)
4.4.其他: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提供以下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依法取得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所与实际供餐食品的加工制作场所一致。
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年8月5日起至(略)年8月(略)日期间(上午9:(略)
注意:(略)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略)
1.注册:(略)
2.选择项目:(略)
3.参与确认:(略)
4.购买招标文件:(略)
有关网上注册、报名相关疑问,可致电(代理机构)黄先生,联系方式:(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六、开标地点:(略)
七、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传真:(略)
八、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和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禾丰小学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