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JY(略)JX(略) |
| 项目名称: | 德兴市 “交投宝川、兴德石材”两家制砂企业3年经营权转让 |
| 标的名称: | 德兴市 “交投宝川、兴德石材”两家制砂企业3年经营权转让,挂牌价(略),(略),(略).(略)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略)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略)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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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略) | | 负债总额:(略)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略) | | 资产总额:(略)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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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德兴市交投宝川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德兴市兴德石材制砂有限公司两家机制砂企业的经营权,有意向者在报名前可对两家机制砂公司的生产能力进行实地考察确认。本次拍卖为上述两家企业经营权整体捆绑拍卖,经营期3年,起拍价:(略)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拍卖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周华永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周华永辰评字【(略)】(略)号《评估报告》。2、标的现场情况均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拍卖成交后,经营权承包款按照先交后使用原则,买受人(承包方)应按拍卖成交价折合每3个月的经营权承包价款,每3个月支付给德兴市铜都砂石管理有限公司,买受人(承包方)应于每3个月到期前(略)日支付下一3个月承包费用,由兴德石材、交投宝川开具普通发票给买受人(承包方)。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包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期3个月经营权承包价款,并在德兴市境内注册机制砂经营公司,新注册的公司必须为买受人(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且注册资本不得低于(略)万元(须实缴),并用新注册的公司与委托人签订3年经营权承包合同,买受人(承包方)对合同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如买受人(承包方)是德兴市内的企业法人则无需重新注册新公司,只须满足上述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要求,承包合同签订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直接支付给德兴市铜都砂石管理有限公司(所有保证金均不计息)。买受人(承包方)未履行签约义务或未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与农民工保证金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拍卖成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买受人(承包方)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略)万元、农民工保证金(略)万元。5、买受人(承包方)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保证金后5日内办理经营权交接手续。6、经营期内,买受人(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工资、养老保险、水电、环保、卫生、税费、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包方)承担,直接缴交相关服务机构或部门。7、经营期内,买受人(承包方)可以生产销售6CM以下的碎石,并享有标的物范围内机器、设备、厂房的财产使用权,不享有标的物的范围内机器、设备、厂房的财产所有权。财产有损坏的买受人(承包方)应负责修复或换新,如需对项目进行技改的,征得该家砂厂及委托人同意后,由买受人(承包方)自行负责技改、整修,费用买受人(承包方)自理。技改后增添的设施、设备无条件归各砂场所有。厂区内已经生产经营的相关原材料(原有存货)、产品、配件、成品砂等,买受人(承包方)须按市场行情价格有偿接收。8、买受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按照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公安、林业等相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安全、环保生产。(特别是污泥处置必须按照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堆放,更不得随意倾倒,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污泥堆放点或者买受人自行建厂处置污泥,委托人可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如因前述原因导致砂厂停产停业的,承包费不予减少。买受人如有发生类似情况三次以上,委托人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委托人有权派员对生产过程及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建议。9、两家砂厂的生产设备由买受人(承包方)自行现场勘查,以现状交付为准。成交后视为买受人(承包方)均认可两家砂厂的生产设备现状(两家砂厂设备在上期承包期间,可能存在损坏情况)。承包期间,承包人经该家制砂厂及德兴市铜都砂石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技改的,则技改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技改期间不免除承包费。承包合同到期或因买受人(承包方)原因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内技改添附、增加的设备及资产等无条件归该技改所属的机制砂公司所有。(略)、买受人(承包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安全等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承包方)承担,与委托人无关。(略)、原材料由买受人(承包方)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略)〕(略)号)文件精神有偿取得。(略)、大安山产业路龙头村至交投宝川砂厂9.8公里产业路日后路基、路面及边坡维护、治理费用由买受人(承包方)承担。今后经营中,买受人(承包方)应遵守企业所在地道路管理及费用分摊的约定。(略)、机制砂生产和销售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安全运输,不得严重超限超载超速行驶,配合交通交警等部门的监管。(略)、经营期内,因每天砂石运输量较大,买受人(承包方)应考虑道路的承受能力及周边村民的反映问题,如发生纠纷,由买受人(承包方)自行协商解决。(略)、德兴市铜都砂石管理有限公司、德兴市兴德石材制砂有限公司、德兴市交投宝川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不保障原料的供应。买受人(承包方)自行判断原料供应程度,因原料供应不足不调减经营权价格。(略)、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
|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2、报名时提供在拍卖公告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有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行政处罚等)不得参与本次拍卖活动。3、意向承包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承包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包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承包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包方,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包方。5.【合同签订时间】拍卖成交价款缴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6.【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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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包方,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包方。分期支付,每3个月支付一次。承包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承包价款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拍卖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进行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承包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