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关于随案扣押物品拍卖(一拍)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略)
1、物品相关品牌、数量等详见附件评估报告相关明细表,实际数量、使用情况等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评估总价:(略)
本次起拍价:(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提醒,标的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和运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比竞买开始日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随案扣押物品种类繁多,新旧程度各有不同,买受人需接受现状。)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略)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和运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略)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一、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