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桂林市七星区临江路(略)号兴进· 漓江郡府金桂府停车位的公告
本院定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
一、变卖标的物:(略)
标的物详情:
1、标的物现未办理产权登记,所在楼宇设有电梯及步梯上下楼,水电、照明、消防设施齐全,车位地面地坪漆。拍卖标的物信息本院均依据现有的相关资料进行,若后期相关部门对其进行验收确权,以相关部门确权的性质为准,本院不对其作出任何保证承诺,一切以实物为准。
2、该标的物截止至(略)年5月尚欠缴纳车位管理费(略)元,该费用由相应主体自行处理,拍卖成交后交付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展通知为准。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变卖竞价时间:(略)
变卖起拍价:(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特别提示:(略)
对于本公告载明的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变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法院不提供增值税票据)。
五、【竞买人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2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略)办公室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多人共同购买该拍卖标的物的,须在竞价开始二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因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须委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不提供增值税票据)。
六、变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七、特别提醒:(略)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略)
九、因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收到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拍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略)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缴纳税费手续,并持相关凭证到法院申请办理相关退税费手续,逾期本院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税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优先购买权行使:(略)
十一、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本次拍卖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已经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买须知,变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司法拍卖辅助公司:(略)
咨询电话:(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附:(略)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