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略)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略)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5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0(不含)-4.0(含)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0(不含)-5分; |
总体设计思路(5分)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3分;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3.0(不含)-4.0(含)分;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4.0(不含)-5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7分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4.2分;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4.2(不含)-5.6(含)分; |
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5.6(不含)-7分。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4分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基本可行,得2.4分;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可行,得2.4(不含)-3.2(含)分;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3.2(不含)-4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4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2.4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2.4(不含)-3.2(含)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3.2(不含)-4分。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4分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2.4分;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2.4(不含)-3.2(含)分; |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3.2(不含)-4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4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2.4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2.4(不含)-3.2(含)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3.2(不含)-4分。 |
优化方案及降本增效措施 | 7分 | 措施一般,得4.2分; |
措施较具体、较科学,得4.2(不含)-5.6(含)分; |
措施科学、具体、科学,得5.6(不含)-7分。 |
2.2.4(2) | 主要人员 | (略)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略)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略)分; |
正高级工程师加2分; |
近5年内每增加1条段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
2.2.4(3) | 评标价 | (略)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E2。其中,F=(略);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2.2.4(4) | 其他因素 | (略)分 | 业绩 | (略)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最低要求)得(略)分; |
每增加1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略)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