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平邑县西皋河综合治理工程(三期)二次招标已经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平审服1-(略)复〔(略)]2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平邑县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平邑县西皋河综合治理工程(三期),本次工程为西皋河干流治理,治理起点位于地庞路桥下游(略)m,治理终点位于上游陈家庄东侧,治理长度3.(略)km,中泓桩号K(略)+(略)~K(略)+(略)。招标范围为平邑县西皋河综合治理工程(三期)施工。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工程施工标:(略)
3.规模小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6.2本项目为电子标。6.3本项目异议受理单位:(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其他说明:(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
电子邮箱:(略) | 电子邮箱:(略) | |
地址:(略) | 地址:(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