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二拍)
((略))桂(略)执(略)号
本院定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
一、拍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情:(略)
特别提醒:
1、腾空问题。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标的物目前未腾空,买受人付清前述款项后,可选择按现状接收标的物。如买受人选择由本院腾空后交付标的物的,须待本院强制迁出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若在(略)天内无法完成强制迁出工作的,本次拍卖作不成交处理,本院只负责退回买受人已交的定金、成交价款(均不计付利息),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买受人亦可选择按现状接收标的物。
2、贷款、全款支付问题。
(1)本次拍卖不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
(2)本次拍卖竞买人需以全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需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尾款)。
3、过户问题。买受人按现状接收标的物或本院完成强制迁出工作后出具法律文书至相关部门,再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买受人需于现状接收标的物或本院完成强制迁出工作后(略)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如因标的物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本院只负责退回买受人已交至本院的保证金、成交价款等款项(均不计付利息),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买受人亦可选择按现状接收标的物。如买受人自身怠于办理手续的,按悔拍处理。
4、费用问题。(1)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土地出让金、违章罚款等行政机关征收的费用。该由行政机关征收的费用款项,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中被执行人(原房主)承担的部分先由买受人代缴,然后凭有关缴费凭证到本院申请返还,本院从拍卖款项中返还该代缴的款项。该由行政机关征收的费用款项的返还,本院只按买受人代缴的具体金额予以返还(均不计付利息),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2)标的物拖欠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测绘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费等因标的物存续、使用、过户所产生的非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款项。该非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款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并交纳,本院不予返还。买受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承担并交纳该非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款项,成交后拒绝交纳造成无法过户的,视为买受人原因造成过户不能,按悔拍处理。
上述相关款项费用的具体金额,由买受人参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物业公司、水电公司、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公司询问。辅拍机构工作人员接受咨询时所作的说明仅供买受人参考,相关款项以实际为准。
5、交付问题。标的物办理完过户登记后,交付标的物。
6、本拍卖的标的物系按现状处置,标的物如有涉及违法、违章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拍卖的标的物系按现状处置,请买受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买受人一旦作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同时接受本院对本拍卖所作的特别限制。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略)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略)
第二次起拍价(略).(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本院向相关部门进行定向询价,获得该标的的计税价值为(略).(略)元,本院依法将一拍起拍价格定为(略).(略)元×(略).(略)%,取整数以(略)元作为起拍价。一拍流拍后本院依法将二拍起拍价格定为(略)×(略)%(取整数)即(略).(略)元作为二拍起拍价。
三、拍卖方式:(略)
四、买受人条件:(略)
2、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略)年8月(略)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略)
七、异议时间:(略)
八、拍卖保证金:(略)
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将扣留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买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竞买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买受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买受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略)
买受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淘宝客服电话:(略)
辅拍机构:(略)
咨询联系电话:(略)
(略)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