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营养餐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采购编号:(略)
2.3资金来源:(略)
2.4采购内容:(略)
2.5服务期限:(略)
2.6质量标准:(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期(开标之日起前3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6供应商信用查询:(略)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4.比选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方式:(略)
4.3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比选文件费转账凭证。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zgcpm(略)@(略).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2)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将回执邮件,供应商按照邮件内要求进行项目登记。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回执邮件,告知未通过原因,供应商补齐后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可重新发送邮件,未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重新按要求发送邮件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已完成登记的潜在供应商,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比选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4.4比选文件费缴纳账户(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文件费,个人转账需备注单位名称):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选,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