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新馆展藏结合字画专题库布展及配套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括展藏结合专题库的深化设计,现场施工,设施设备、档案展具装具的采购与安装,展品陈列布设,售后与维修等。中标人提供全部项目货物及设备、技术服务,并负责验收通过直至交付使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深化设计
依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提供的展藏结合字画专题库设计方案、展陈大纲、文本等,根据现场调整变动情况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展藏结合库的整体风格深化设计、展线深化设计、基础装饰工程深化设计、档案装具深化设计、展具深化设计等。中标人须根据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建筑制图标准深化施工图,并负责送审及相关事宜。
(二)设施设备采购与现场施工
采购与施工是指本项目所需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维护,包括但不限于:
1.库房改造与装饰、装潢。
2.照明系统改造设计与施工。
3.展览运行所需的必要设备、设施、用具、用品。
(三)档案展具及装具采购与安装
1.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实木展柜、实木档案架、无酸囊匣的采购。
2.实木展柜、实木档案架、无酸囊匣的安装与调试。
(四)展品陈列布设
1.进行必要的展品展前处理(含修裱、熨平、脱酸等),并完成无损布展。
2.制定展品清点、搬运、布展及应急情况处置等方案,以明确展品安全责任,确保搬运布展过程中展品绝对安全。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地点:(略)
2.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
5.勘察现场或答疑:(略)
6.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其规定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局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银行单据或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7.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8.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四)《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
9.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略)
(略).根据建办市[(略)](略)号文及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要求,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电子件须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略).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供应商提供截止投标前两日内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略).供应商须按招标公告附件给出的格式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字、盖章,二者缺一不可),未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书的不可获取本项目相关材料,投标报名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略).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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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