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函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皖新文创广场文创街区改造、商业街区 外立面装饰工程二次一标门窗专业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地点:(略)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略)
2、资质证书要求:(略)
3、投标人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报告,如有不良信用记录,按无效标处理;被我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4、品牌要求:(略)
5、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6、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略)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略)
2、控制价:(略)
3、招标文件费用(略)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略)
5、投标保证金:(略)
6、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报告(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略)
9、履约保证金:(略)
2、提交时限:(略)
3、返还时间:(略)
(略)、其他要求:(略)
(略).2.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各种现场情况及风险,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各种风险需考虑在报价内,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若过程中中标单位因施工难度大,人工降效等情况退场,招标单位有权按照已完工程量的 (略)%合格工程量结算支付,且中标单位承担给招标人带来的所有损失,并直接在建工集团内部拉黑处理。 
(略).3招标主要包括施工大合同、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清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材料检测检验、竣工前安装完成所有实验合格、调试完成,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维保,招标方要求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工程等工作内容。 
(略).4当合同样本中的描述与招标文件内容矛盾冲突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略).5招标单位提供原图给中标单位复印,复印后原图归还招标单位。
(略).6投标人必须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略).7付款前班组必须确保工人已录入甲方实名制门禁系统,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考勤表,工资表且督促工人按时打卡。
(略)、其他事项:(略)
(略).2、招标方不提供住宿,投标方自行考虑住宿并含在报价中。
(略).3、招标方有偿提供反光警示衣,中标单位付费,中标单位进场工人穿戴反光警示衣进场,否则不予进入现场。 
(略).4、过程中使用电动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略).5、做好现场成品保护,包括未竣工交付前的看管,交付后应做好相关保护及移交工作。竣工交付前所有损坏,全部免费维修及更换(包含所有门及配件等),交付后质保期内维修,此费用已全部考虑在报价中,不存在任何其他费用,若中标单位不能满足招标单位维修要求,招标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且费用双倍从中标单位剩余款项中扣除。
(略).6、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略).7、中标单位按不低于合同额(略)%抵扣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的房产或工抵房。消耗的房产金额不占用支付比例。最终房源在合同签订前由甲方双方商议从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房源库中选定(最迟中标通知书下发(略)天内确认完毕),具体抵房款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略).8、投标单位应配备至少一名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一名项目负责人及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实名制管理、工人合同签订、三级教育等相关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五、报价文件递交:(略)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略)
2、结算及付款方式:(略)
2、采用银行转账、票据、安信等方式支付。付款以票据、安信等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按不低于合同额(略)%抵扣公司的房产,所抵房产额度不占用进度款支付比列,最终房源在合同签订前由甲方双方商议从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房源库中选定,具体抵房款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七、黑名单管理:(略)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部门:(略)
地址:(略)
招标咨询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