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恒大旅游城S1#、S4#、S6#、(略)#商业楼出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略)
全椒全腾置业有限公司将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止(不少于(略)日。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注:(略)年 8月(略)日(略)时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租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标的物介绍:
1.恒大旅游城S1#、S4#、S6#、(略)#商业楼出租项目(二次),共两个标的物;
S4#商业楼,共二层,建筑面积(略).(略)㎡;
(略)#商业楼,共三层,建筑面积(略).(略)㎡;地下一层(略).(略)㎡;一层 (略).(略) ㎡;二层(略).4㎡;
2.两个标的物租期:(略)
3.租金:(略)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2.标的物以现状空房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到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3.其他特殊说明:(略)
三、租金起租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起租价:(略)
加价幅度:(略)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须在(略)年8月(略)日(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S4#商业楼:(略)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原恒大旅游城商业楼出租项目(二次)S4商业楼保证金”。
(略)#商业楼:(略)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账号:(略)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原恒大旅游城商业楼出租项目(二次)(略)商业楼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略) 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招租人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略)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价成交后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
1.房屋以现状整体对外出租,没有燃气。租赁期间承租人可以自行装修,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被依法解除时,房屋装饰装修物附合物及基础设施不可拆除(如门窗、水管、电线、地板砖等不可移动设施)并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
2.租赁租期3年.
3.租金支付方式:(略)
4.S4#和(略)#商业楼履约保证金:(略)
5.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交纳时必须备注:(略)
6.S4#商业楼、(略)#商业楼物业费2.2元每月每平米,由承租人自接收标的物时支付物业费。物业费不包括装修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收集和运输。物业费由全椒全达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物业费收款指定银行账户:(略)
7.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8.租赁经营用途:(略)
9.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空房为准,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其他经营用途或实施其他违法经营活动,标的物禁止经营家禽家畜、易燃易爆、有环境和噪音污染、占道经营等经营项目且消防通道必须保留,不得经营有关部门禁止经营的物品及非法项目等。禁止经营重污染、扰民等业务。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方有权解除双方租赁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略).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通讯、互联网、卫生、物业费、开户费、使用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具体情况由竞租人自行现场勘查。
(略).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拒绝维修,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略).为了保障承租方能全面及时履行租赁合同义务,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提供具有一定担保能力的第三方为承租方提到连带担保。
备注:(略)
2.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空房出租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招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略)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招租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略)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