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略)
竞买公告
湘潭县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5日(略)时至(略)年9月6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湘潭县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格:(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
1、此标的物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成交前由原权利人承担,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2、本院与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了合作意向,意向买受人如需申请法拍房公程金贷款的,请前往该中心管理部柜台联系或通过热线电话((略)-(略))进行咨询。
3、此标的物与相邻门面打通使用,并与相邻门面共用通道和大门。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A、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B、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将出具过户裁定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C、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是否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税费、规费等情形,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十五日内凭垫付票据原件至本院报支。逾期不报支,致使相关垫付费用无法在法院领取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竞买时应将上述所有费用当作成本在竞价时予以综合考虑。D、拍卖标的物的面积以买受人在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时房产登记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权证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误差而要求退款或找补金额。E、竞买人请亲自到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F、标的物如有土地征迁遗留问题(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行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通知书》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自办理完过户手续起(略)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前3日内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略)年9月(略)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收款银行:(略)
收款账号:(略)
2、京东网上付款方式:(略)
付款教程:
https:(略)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略)
能拍法服:(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咨询。
湘潭县人民法院
(略)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