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备案,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生(挂)G(略)-4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坐落于中新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区域内),其四至为东至富盛路、西至永盛路、南至海旭道、北至新昌道(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内存在项目部、线杆、变电箱、硬化地面、堆物、树木等,由生态城管委会负责在土地交付前完成拆除及清理工作。
该地块出让范围内如另有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挂牌地块土地使用条件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略).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且≤2.5,绿地率≤(略)%,建筑系数≥(略)%,建筑密度≥(略)%,建筑限高(略)米,建筑面积>(略).3平方米且≤(略)平方米,准入产业类别为通用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略)万元/公顷。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略)年,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略)万元。
其他要求:
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缴齐土地出让金全款。
2、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4年内竣工。
3、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签订《中新天津生态城工业用地“标准地”使用协议》。
4、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需满足以下控制指标: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
(2)土地产出率:(略)
(3)能耗要求:(略)
(4)排放标准:(略)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本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的,应按照规定在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注册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4日(略):(略)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略)年7月8日至(略)年7月(略)日,自(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8月4日上午9:(略)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略)日,自(略)年7月(略)日至(略)年8月6日(略):(略)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略)万元或(略)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略)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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