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泽库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青海省泽库县泽曲镇泽雄路东侧房屋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泽库县人民法院将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物:(略)
评估价(略).(略)万元,起拍价:(略)
提示:(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青海省泽库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名下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8月(略)日(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对实际买受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青海公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
青海省泽库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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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略)
淘宝网客服热线:(略)
网址:(略)
泽库县人民法院
(略)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