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的标的为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高新区庆华佳苑别墅及商铺,在公告期内,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略) 本次出租的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庆华佳苑(略)套商铺、庆华佳苑别墅一期为单个标的出租,庆华佳苑别墅二期十套起租。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申请书中明确承租项目名称。保证金(略)元可对应参与一个标的竞买,如需竞买多个标的,意向受让方须交纳对应数量的保证金,方可参与后续竞买。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前,如有不清晰之处,请与项目负责人咨询,咨询电话:(略) 2、标的面积以标的所在地房产、土地、规划部门核定为准,本次租赁标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而发生变化。 3、本次出租的标的租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承租后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本次标的招租成交后,出租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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