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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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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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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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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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院制咨询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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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本项目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监理、双院制咨询、安全评价及施工阶段重大方案调整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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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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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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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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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公路新、改(扩)建项目的工程设计业绩或双院制咨询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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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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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略)-(略)年度或(略)-(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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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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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⑧未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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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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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1人):(略)
2.技术总负责人(1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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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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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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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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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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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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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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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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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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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扫描件。
(2)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的扫描件清晰可辨,如有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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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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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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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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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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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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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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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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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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