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略)年昌平公路分局普通公路治超专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普通公路治超专项工程设计报审的复函》(京交公路函〔(略)〕(略)号)批准,投资额为(略).(略)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略)年昌平公路分局普通公路治超专项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略)
招标范围:(略)
2.3建设地点:(略)
2.4合同估算价:(略)
2.5计划工期:(略)
2.6其他说明:(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年昌平公路分局普通公路治超专项工程
3.1 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略)年8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累计单独完成3项(含)以上道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和(略)公里(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其他要求:(略)
(2)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与已确认的本项目监理人(北京泰克华诚技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略)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略)
4.3其他要求:(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法:(略)
递交地址:(略)
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方式:(略)
6.3开标地点:(略)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略)
9.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