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银行与新疆财经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项目 招标人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银行与新疆财经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 项目地点:(略)
2.4 项目预算:(略)
2.5 招标内容及范围:(略)
2.6 标段划分情况:(略)1 个标段,即:(略)
2.7 项目实施周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办法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
3.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的机构,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3.5 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略) 元/套,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略)营业执照 上传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3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网站公司联系,网站公司咨询电话为:(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略)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略)A((略)楼)新疆国际招标中心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略)trade.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