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组人员,成立施工项目组,遵照工程量清单组织施工。
(2)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设置清晰准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后期养护方案明晰可行。
1.供应商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略)
5.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略)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略)
(4)技术咨询:
注册咨询:(略)
CA技术咨询电话:(略)
签章使用问题:(略)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略)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略)
6、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及项目的澄清、修正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8、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
9、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机器码一致’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情形处理。
(略)、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