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注:(略)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略)
注:(略)
(5)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略)
②证明材料要求:(略)
(6)动态考核:(略)
http:(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1.磋商保证金:(略)
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略)
3.注意事项:
(1)潜在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须持经注册的CA证书。未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的潜在供应商,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略)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政务CA窗口办理,电话:(略)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泰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规定,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略)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