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根据清镇市水务管理局“清水议〔(略)〕5号”文件精神,我局拟编制《清镇市(略)年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向贵州省水利厅申报(略)年水土保持工程。为确保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顺利开展,需委托一家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招标工作。现就招标代理单位比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投资情况及资金来源:(略)
3.项目地点:(略)
4.服务范围及内容:(略)
5.服务周期(合同期限):(略)
6.质量要求:(略)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政府采购程序:(略)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1)现场报名:(略)
(2)网上报名:(略)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及法人印章);
(2)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被委托人在委托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金交纳证明原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加盖单位鲜章)。
注:(略)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略)
2.比选地点:(略)
五、比选结果公布
比选结果将公布在清镇市人民政府官网、清镇市水务管理局公示栏(公示时间为3天)。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清镇市水务服务中心
(略)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