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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略)-(略)年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XVⅢ标段水务泵站、管理用房等附属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略)-(略)年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略)-(略)-(略)-(略)-(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XVⅢ标段水务泵站、管理用房等附属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2.4设备供应及安装周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光伏组件或储能电池设备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或供货商),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及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1家光伏组件或储能电池设备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或供货商)和1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如是经销商或供货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授权证书。
3.5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略)年8月(略)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略)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略)日上午(略):(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略)年8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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