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灯塔医院医养结合科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安阳市灯塔医院医养结合科消防改造工程 |
(略).(略) |
(略).(略)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略)
5.2 质量要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略)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略)
4、磋商文件售价:(略)
5、供应商获取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灯塔医院微信订阅号》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