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淮海南路与浍水东路交叉口宿州市教育体育局一层商业门面房拍租公告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一 | 项目名称 | 宿州市淮海南路与浍水东路交叉口宿州市教育体育局一层商业门面房拍租公告 |
二 | 项目编号 | EP-SZCQ(略) |
三 | 委托方 | 宿州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
四 | 展示及报名拍租时间地点 | 1.公告报名截止时间:(略)(略) 日下午(略)时止。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略)5年8月(略) 日上午(略):(略)3.拍租地点:(略)4.展示地点:(略)本场拍租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略)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拍租会开始后(略)分钟自由竞价倒计开始,意向竞租人开始自由竞价,(略)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租人出价后,限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租成交(在已达到该标的保留价的条件下)。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竞价。注:(略)[if !supportLists]5.[endif]本次拍租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if !supportLists]6.[endif]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实施细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承租人)收取成交额3%的佣金。7.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委托方及拍租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过失责任,委托方和拍租人可扣除该意向竞租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略) |
五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拍租标的 | 参考面积(㎡)约 | 竞拍保证金(元) | 起拍价(元/2年) | 年租金(元) | 增加幅度(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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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市淮海南路与浍水东路交叉口宿州市教育体育局一层商业门面房拍租公告 | (略).(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 保证 金账号 | 竞租保证金缴纳:(略)子账号:(略)开户行:(略) |
六 | 对意向竞租人资格的要求 | 注:(略)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3、支付方式:(略)注意事项:①、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租人需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②、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③、竞价结束后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完成合同后,竞价保证金退回原账户。其他竞租人的竞价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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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对意向竞租人特别要求 | (一)标的物为现状出租,成交后标的物的水电、消防、防水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再负安装维修等责任。(二)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及拍卖人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及是否有需要清场的时间及交付时间问题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三)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消防等相关费用,涉及水、电、燃气等需办理开户的,由承租人自行至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租赁期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因政策要求需对标的物进行整改的,由承租方负责整改,包括但不限于城管、文明创建等。(六)租赁期间,因市政规划或其他政策原因,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并终止合同及搬离房屋。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该房屋无法及时收回的,所造成的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七)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未经委托方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存放(制作)危险品,如有违约委托方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八)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续租或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按约定及时清场搬离,归还甲方房屋。(九)租赁期内,出租方仅提供房屋使用权,承租人需办理相关证件及协调解决其他事宜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解决。否则,由于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原因,造成房屋无法使用的,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
八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略)《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略)《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略) |
九 | 履约保证金、佣金,租金,支付方式 | 1,拍租成交公示结束后:(略)汇入:(略)2,合同履约保证金:(略)3,首期租金一次性交1年。第二年年租金在第一年租期的最后一个月(略)日内交付给出租方,依此类推。逾期每天按应缴年租金0.5%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达(略)天,合同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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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本项目采用网络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注:(略) |
十一 | 项目注册报名及竞价程序 | 网上注册报名链接地址:1、竞价人须在公告期间,办理数字证书(CA)锁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略)2、注册成功后选择投标人进行市场主体认证,登录安徽省市场主体库,点击基本信息进行修改,点击扫描件管理,上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完成后提交信息;3、系统报名:(略)2.企业和个人报名上传资料:(略) |
十二 | 特别提醒 | 1、信息刊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2、竞得人在拍租会结束后按产权人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3、拍租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场现状为准,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4、特别约定:(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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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联系方式 | 宿州市英才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咨询电话:(略) |
十四 | 监管部门 | 宿州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