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因工作需要,《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方案》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并报经县委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略)年(略)月(略)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红河县人民政府工作 规则》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 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李 钢同志:(略)
李庭富同志:(略)
分管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国防 动员办公室、县人民**办公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能源 局、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数据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 无线电办、县中小企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国有 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县税务局、 县金管局、县农行、县农商行、县消防救援大队、县邮政公司、 县烟草公司、县供电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县小额贷款公司。
陈轶南同志(挂职):(略)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 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 无线电办、县中小企业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 投资促进局。
联系团县委。
田浩同志(挂职):(略)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哈 尼梯田管理局、县检验检测所。
蔡永颖同志:(略)
分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 理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地震局。
联系州生态环境局红河分局、县工商联、县红十字会、县住 管中心、驻县各类保险公司、外援机构。
潘崇寺同志:(略)
分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供销联社。
联系阿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气象局 。
张 韬同志:(略)
主持县***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国安办、武警红河中队。
谭 润同志:(略)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治艾滋病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机关事务局。
联系县政协办公室、县总工会、县融媒体中心、县文联、县社科联、县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县妇联、县残联、县侨联、县关 工委、县委党史研究室。
李正荣同志:(略)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
联系红河公路分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河支队红河大队、县红润运输公司。
邢一山同志(挂职):(略)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协 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县委办公室(县档案局)、县委机要和保密局。
县人民政府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 协作关系是:(略)
(略)年(略)月(略)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