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略)年会计服务项目的购买计划
为做好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略)年账务处理及其他事务性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略)年版)》(昆财综〔(略)〕(略)号)文件精神,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本单位账务处理及其他事务性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略)年会计服务项目(目录代码:(略)
二、购买主体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略)年会计服务项目。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略)
(二)资金来源:(略)
六、承接标准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略)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
七、目标要求
做好(略)年账务处理工作,确保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时完成财政交办的各项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财政要求执行):
1.预决算服务:(略)
2.绩效管理:(略)
3.代理记账:(略)
4.其他工作:(略)
八、其他要求
1.要熟练掌握云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各个系统的功能,具有使用一体化平台经验。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略)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略)〕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略)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公示期为(略)年7月(略)日至7月(略)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略)年7月 (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