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略)〕9号)要求,经市财政局同意,市卫生健康委拟购买(略)年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略)年防治艾滋病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二)项目代码。A(略),传染病防控服务。
(三)购买主体。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项目预算及用途。预算金额(略)万元,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巩固提高“三个(略)%”防艾工作成果,迎接第五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验收,开展对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低档暗娼干预,社区药物滥用人群干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管理,艾滋病、梅毒、乙肝阳性孕产妇干预,重点人群干预。
(五)资金来源。从《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略)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略)〕(略)号)支出。
二、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三、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略)〕(略)号)要求,以上项目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采购。
四、公示时间
(略)年7月2日—(略)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若对此购买服务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及电话:(略)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