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略)〕9号)要求,经市财政局同意,市卫生健康委拟购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项目审计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项目审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代码。B(略),审计服务。
(三)购买主体。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项目预算及用途。经市卫生健康委商省康旅集团同意,审计经费由省康旅集团、市卫生健康委各承担(略)%。本次审计服务项目约需经费(略)万元,省康旅游集团承担(略)万元,市卫生健康委预算经费(略)万元,用于购买市第一人民医院、甘美公司及其下属关联实体审计服务。
(五)资金来源。市卫生健康委所需资金从(略)年“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项目审计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三、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略)〕(略)号)要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已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实施采购。
四、公示时间
(略)年6月(略)日—(略)年6月(略)日,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若对此购买服务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及电话:(略)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