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阳市体育训练馆现就(略)年贵州省少年“三大球”“三小球”运动会安保服务进行采购。
一、采购单位
贵阳市体育训练馆
二、项目名称
贵阳市体育训练馆采购(略)年贵州省少年“三大球”“三小球”运动会安保服务
三、项目概况及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做好(略)年贵州省少年“三大球”“三小球”运动会工作,需按我单位要求做好本次赛事活动场地、场馆、赛区周边安全保卫相关工作,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起至(略)年8月(略)日止。
(二)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略)
(三)项目标的及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 人数 | 天数 | 相关要求及技术参数 | 足球 | (略) | 6 | 1.所有安保人员必须持有《保安人员资格证》。 2.执勤当日必须按时到达赛场,着装整洁,并配备保安人员所需相关装备。 3.每日工作时间按照赛事相关规程进行,当日赛事结束后方可离开。 4.赛事进行中如遇突发、偶发事件,安保人员需第一时间进场控制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疏散工作。 5.安保人员每天需进行签到并拍照留存现场相关工作照片。 |
篮球 | 4 | 6 |
排球 | 4 | 6 |
羽毛球 | 4 | 6 |
乒乓球 | 4 | 6 |
网球 | 4 | 6 |
(四)其他要求
1.报价时需提供具有执行安保工作资格相关证明,经采购单位评定合格的单位为候选单位。
2.中标供应商的安保工作资格相关证明待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寄回,运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中标供应商的安保工作资格相关证明由采购单位寄回,运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造成采购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各赛场人员配置,并将安保人员相关资料交到采购方指定地点。超期未完成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方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
5.采购方有权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成交供应商的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
6.采购方可以根据需要调整采购计划,采购价格按照成交供应商的中标单价进行采购。
7.中标供应商需具备垫资能力,待市财政局下拨该赛事相关款项及相关工作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方可付款。
四、报价文件及样品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密封送达,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交企业(报价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项目报价单和技术、商务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参与报价的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参选须知
参加比选的单位,截至(略)年8月(略)日(略):(略)
地址:(略)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联系人:(略)
贵阳市体育训练馆
(略)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