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⑴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⑷投标人须提供(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资料(税收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发票或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redit.gansu.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credit.gansu.gov.cn)、“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略)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泉职业技术学院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略)〕(略)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泉职业技术学院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信息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2.社会公众可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3.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投标。
4.本项目评标采用异地评标方式。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