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三校区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1)项目名称:
高三校区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
★(2)采购内容:
高三校区维修改造及零星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附后)。
★(3)履约期限:
(略)天
★(4)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支付审核定案价的(略)%,余款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6)质量标准:
合格
★(7)质量保证期:
不少于1年(若某项工程涉及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则按照管理条例执行)
★(8)报价方式:
(1)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综合单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2)应按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更改,不得缺项漏项增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合同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略))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略)〕(略)号)要求执行
★((略))安全要求:
在场施工期间,乙方自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