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智能成像系统技术参数(进口1套,中心实验室)
一.主要技术参数
★1.创新箱体式一体化整机设计,高度集成光学组件,结构紧凑稳定。
2.倒置显微镜机架,可精准观察(略)mm培养皿、多孔板、培养瓶等盛液生物样本。
3.具有≥4种样品托盘,包括适配标准玻片、(略)mm培养皿、多孔板和通用型托盘。
▲4.具有彩色明场、单色明场、偏光、相差、Gradient Contrast和荧光观察方式。
▲5.内置宏观光学系统,对装载的样品使用≤1X物镜进行宏观成像,方便用户获取样品全貌信息。
★6.高速电动载物台,XY移动速度≥(略)mm/秒;用于成像的移动范围:(略)
▲7.配备电动控制的≥6孔位物镜转盘。
★8.平场复消色差物镜:
4X平场复消色差物镜,数值孔径≥0.(略)。
(略)X平场复消色差物镜,数值孔径≥0.4。
(略)X平场复消色差物镜,数值孔径≥0.8。
(略)X平场复消色差物镜,数值孔径≥0.(略)。
(略)X长工作距离半复消色差相衬物镜,数值孔径≥0.7。
(略)X长工作距离平场半复消色差相衬物镜,数值孔径≥0.6。
(略)X平场复消色差物镜,数值孔径≥1.(略)。
▲9.具备电动球差校正功能,用户可以根据需要使用软件旋转物镜的球差校正环。
▲(略).彩色明场相机:(略)
▲(略).高灵敏度单色荧光相机:(略)
▲(略).具有内置防震机构,高效过滤震动,保障成像稳定。
(略).配备高色彩还原LED光源,光源寿命≥(略),(略)小时。
(略).电动长工作距离聚光镜,数值孔径NA≥0.(略),工作距离≥(略)mm。
▲(略).配备与主机同品牌长寿命LED荧光光源,光源寿命≥5,(略)小时。可通过软件控制光强,步进精度≤1%。
▲(略).配备≥8孔位荧光激发块转盘,内置不少于4(红、绿、蓝、橙)种标准荧光激发块。
(略).软件集成硬件智能控制功能,可精准调控光路电动部件;支持按染料特性或应用场景,预设多元观察模式,实现光路组件一键快速切换。
(略).可同步展示多个图像,方便用户对比查看多个数据的全貌或局部,并进行同步的显示调节。
(略).可进行多通道的数据采集,并自动生成叠加图像。可叠加的通道种类包括单色明场、相衬和荧光。支持每个通道采用不同的Z位置,方便用户对不同Z位置的目标进行多通道拍摄和合成。
(略).可进行Z-Stack图像采集,Z轴拍摄范围可自定义,步进距离和层数可调。支持实时EFI景深拓展,减少数据量。
▲(略).提供物镜球差电动调整功能,用户可通过软件直接调整球差校正环的位置。提供0.(略)mm和1mm 的预设位置(1mm预设位置需配合长工作距离物镜使用),方便用户一键切换到标准位置。
(略).可以对采集数据进行自动命名和保存。带有数据管理功能-用户采集数据根据采集日期、样品类型,和批次自动生成相应文件夹,避免数据混淆。
(略).可对物镜、水槽、样品适配器和培养装置顶板分别加热,确保培养装置中的样品处于稳定可控的环境中。
(略).温度设定精度0.1℃,带有负反馈功能;可通入CO?气体并控制气体浓度的稳定。
(略).可适配标准玻片、腔室玻片、(略)mm培养皿、(略)mm培养皿、多孔板的观察。
▲(略).采用触摸屏精准调控培养参数,支持温度、CO?浓度等关键指标的直观便捷操作。
二.配置
1.箱体式主机1台。
2.电动6孔编码物镜转盘1个。
3.电动聚光镜1个。
4.电动载物台1个。
5.培养皿适配器1个。
6.切片适配器1个。
7.培养瓶适配器1个。
8.电动8孔编码型荧光照明器1个。
9.彩色芯片数码相机1个。
(略).单色芯片数码相机1个。
(略).原厂LED荧光光源1套。
(略).原厂LED明场光源1套。
(略).0.(略)X物镜1个。
(略).4X平场超级复消色差物镜1个。
(略).(略)X平场超级复消色差物镜1个。
(略).(略)X平场超级复消色差物镜1个。
(略).(略)X 平场超级复消色差物镜1个。
(略).(略)X平场超级复消色差物镜1个。
(略).(略)X长工作距离物镜1个。
(略).(略)X长工作距离物镜1个。
(略).荧光激发块4个。
(略).采集软件1套。
(略).图像分析软件1套。
(略).活细胞孵育装置1套。
(略).工作站1套。
三.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相关要求。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略)分钟。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将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